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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3年4月27日裁定受理永新县两益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 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5日指定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为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6月5日前向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3号华厦大楼六楼,联系人:胡国敏,)或直接向永新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404号,联系人:贺梅,联系电话:)申报债权。未在上述KAIYUNtp://zgsncw.com target=_blank>KAIYUN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永新县均华水暖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6月6日上午9时在永新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